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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张一分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第一次公示
2020-0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张一分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张一分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张店区沣水镇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北沣分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该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

项目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经理

联系方式:1865333655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3-6076172

联系人:许工

电子信箱:cptsa62@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有: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预测与评价(空气、地表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及我公司的了解,对我公司环保现状的认可;(2)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3)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4)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5)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6)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7)其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次公示之日后1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